引金融活水,让小巨人企业百木成林、小微企业漫山遍野。省政府近日正式印发《关于促进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13条具体措施,破解制约小微企业融资和发展的担保、抵押、信用等难题。
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金融13条”一方面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的“近渴”——提出3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不得附加不合理要求、不得以保证金形式违规占用企业资金等政策措施。另一方面着眼化解小微企业的“远忧”——提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改制上市的措施,如建立小微企业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上市(挂牌)资源库,建立中小微企业产业投资基金、中小微企业扶持专项基金等,基本涵盖了小微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各个生命周期。
为增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意见》还提出,将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自1000万元扩大至2000万元,各市相应建立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级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建立市级协调服务机制,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为推动措施落到实处,《意见》指定了11个牵头部门、15个配合单位,责任明确、职责清晰。目前,各牵头部门正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