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推动企业科创板上市方案》。
方案提出要设立科创板后备企业资源库,明确了科创板入库企业选择标准主要考虑企业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现金流等因素。要求企业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并由注册会计师分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首批将优选30家左右设立科创板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重点培育。由券商根据企业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等各项指标,按照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有关要求,对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科创板推荐报送工作。
方案确立了对科创板后备企业资源库的政策支持措施,提出积极发挥省企业上市领导组作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企业科创板上市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后备企业申请解决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全省企业科创板上市的统筹规划和指导服务;建立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科创板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对接相关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力度。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省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科创板上市企业享受省内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省综改示范区作用,出台支持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政策措施。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由省级财政给予200万元的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