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全国两会之后,山西省政协深度谋划,将围绕“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创新驱动”课题调研建言作为协助党委、政府治省理政的重要着力点,激发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立足点,致力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活力在国有企业充分涌流。
4月1日,省政协主席李佳在省政协委员与相关国有企业负责人就“深化国企混改”议题座谈时指出:进入新时代,国企改革转型成为决定山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此前,李佳率部分省政协调研组先后深入山西航产集团、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太钢集团、山西建投集团及其部分子公司,了解企业发展及混改推进情况。调研组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既蕴含了国有资本体现国家意图、实现公共目标的优势,同时蕴含了民营资本适应市场竞争、激发企业活力的优势。所谓“混”,重在多元,重在吸纳,实现资本来源、人才结构、盈利模式、利益分配多元化;所谓“合”,重在统一,重在集中,实现资本、人才、管理相融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国有企业进行混改,引入的不仅仅是资本,更重要的是引入先进理念,注入竞争元素,植入改革基因,激发内生动力。
太钢作为集铁矿山采掘和钢铁生产、加工、配送、贸易为一体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不锈钢行业领军企业。调研组了解到,太钢精心选择部分混改项目,拟通过公开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实现多种所有制合作共赢。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专程视察了山西钢科T800级碳纤维生产线,并充分肯定了山西钢科发展高端碳纤维取得的成绩。山西钢科将通过‘混改’进一步加大建设国家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力度,拟建设太钢集团高端碳纤维千吨级基地三期工程年产1800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推进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可持续发展。”调研活动现场,太钢集团董事长高祥明介绍。
“山西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面向市场引入战略投资者和骨干员工持股,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了国有资本增值放大功能;通过主营业务资产上市、提高直接融资能力,致力打造集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建筑业龙头企业。”省建投集团董事长孙波向调研组介绍“混改”工作经验。
“混改的目的是取各种所有制之长,集各种所有制之优。通过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既可以吸收民营企业决策机制与流程灵活高效的经营,也能发挥国企基础雄厚的优势,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内部机制改革,实现共赢发展。”参与调研的省政协经济委主任孙跃进表示。
委员们表示,新常态下的国企“混改”,提升公司治理是国企“混改”的保障;合理设置“混改”股权结构是国企是“混改”的途径;规范运作,强化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推进“国企民企共进”的改革目标是国企“混改”的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