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是美丽山西的重要象征,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意义重大。近日,省林草局印发的《关于推进自然保护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我省全面实施“13410”发展战略,推动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
“13410”发展战略包括什么?
1980年,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第一批自然保护区。到2023年底,我省已建成46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09.7万公顷。为推动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我省全面实施“13410”发展战略。
“1”,紧紧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一主题,加快建立以太行山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山西自然保护地体系。
“3”,突出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科研监测、宣传教育三大职能定位,系统发力做强主业,因地制宜做出特色,展现自然保护区时代新貌。
“4”,抓住自然保护区的批、管、建、用四个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补足短板弱项,以批促管,以建促用,协调联动,统筹发力,构建“批管建用”四位一体工作体系。
“10”,紧扣标准化建设这个切入点,实施自然保护区“十个一”标准化建设行动,推进“一个总体规划、一套管理机制、一套本底数据、一个研学基地、一个科研实验室、一个宣教场馆、一部宣教片、一套科普丛书、一个智慧平台、一套监测体系”建设,推动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全面转型。
到“十四五”期末,全省自然保护区“批管建用”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基本成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十个一”建设完成率达到60%,省级自然保护区三大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科学设立调整自然保护区
为推动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意见》明确,各地新设立自然保护区,要以野生动植物资源、地质遗迹、荒漠化、湿地、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评估调查监测为基础,将具有典型性保护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区管理。
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不符合自然保护区功能定位及管控要求的项目。对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建设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级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应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科学指导,优化施工设计,实现保护发展兼顾。
科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
对因历史原因或自然灾害导致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受损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主管部门应制订科学的保护和修复方案,及时进行修复。
各自然保护区要依法定期开展综合科学考察,全面掌握管辖区域野生动植物、典型性生态区域的资源现状,科学布设监测样点样线样方,及时掌握物种活动规律、资源消长数据和栖息环境变化,用动植物资源变化的翔实数据客观反映林草生态建设的成果。
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系统保护自然资源。适时发布自然保护区准入负面清单等政策性文件,规范经营主体的行为。落实检验检疫措施,严格控制外来有害物种侵入和林草有害生物灾害,保护生物安全。
开发特色鲜明的自然研学基地
依托自然保护区各自特有的生态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建设主题鲜明的研学步道、观鸟区、自然课堂,开发适合中小学生的研学课程,编印通俗易懂的科普丛书,大力发展自然教育,开展自然体验活动,为青少年生态道德教育提供支持,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科普功能。
支持自然保护区依托现有房屋设施建设宣教中心(宣教馆、标本馆),制作高品质宣传片,增加智慧互动内容,增强知识性趣味性,使之成为提高全民生态文化素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示范窗口。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果定期发布制度,向社会宣传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成果,体现社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