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主任王安庞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卫小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相关机构负责人,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投促局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及应邀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是山西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论证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省商务厅王宏晋厅长关于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并就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卫小春副主任及与会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对条例(草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条例(草案)基本成熟,层次分明,紧密结合山西实际,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一个质量比较高的草案。卫小春在讲话中提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先后出台了《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今年又将《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列为2021年的正式立法项目,提请7月份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为山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市场资本,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卫小春强调,现在是全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转型发展蹚新路的重要时期,条例(草案)的起草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山西新一轮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是省人大常委会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又一务实之举,十分必要,正逢其时。要坚持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要充分体现山西特色,发挥好常委会“小切口”立法经验,使特点更“特”,更加精准务实,做到有效衔接;要在引资上动足脑筋,强化投资促进主体意识;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围绕转型发展在招商引资上脱颖而出,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